2006年8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版:写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愿每只雏燕飞正途
安吉县检察院“四个一”前置帮教未成年嫌犯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理平 金燕

  一份体会式的自我检讨、一次互动式的谈话交流、一张导向式的帮教预备卡、一次摸底式的专门调查,这是安吉县检察院对未成年嫌犯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前的必经程序,叫“‘四个一’帮教前置措施”。
  为了能更好地挽救和帮教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们,该院不仅制定了一系列帮教制度,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全部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办案组”。在检察官们的爱心教育下,一个又一个未成年嫌犯开始了崭新的人生。

  给一个机会点亮一个人生
  6月27日晚,检察官叶昕接到了一个从安徽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小丁激动的声音。他一个劲地感谢检察官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还保证,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人。
  原来,小丁曾是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今年伊始,他与网友杨某一起到安吉玩,但没几天两人带的钱就用得差不多了。于是,本就有点小偷小摸习惯的杨某提议一起去偷点东西,小丁同意了。
  他们先撬门进了一户人家,但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随即,他们又来到第二户人家,找到了现金、手机、金器等物品,总价值有1.8万余元。几天后,他俩都被抓住了。
  小丁的父亲得知此事后,急忙赶来安吉检察院,流着泪求情道:“这个孩子本性不坏,你们帮帮他吧!”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正是“巾帼办案组”组长叶昕。审查了案卷又详细了解了小丁的情况后,叶昕发现小丁确实平时表现不错,此次作案系初犯,而且他作案时刚满16周岁,还有立功表现,符合轻缓刑事政策的条件。于是,叶昕让小丁写了一份检讨书,还对他进行了一番法制教育。同时,叶昕又和小丁的监护人进行协商,确定由丁父做帮教人,并就帮教的性质、内容、做法等交换了意见,明确了职责。最后,叶昕告诉小丁父子,从现在开始到年满18周岁为止,如果小丁表现好的话,检察院可以依法不起诉他。
  听到这个决定,一直忐忑不安的小丁父子终于松了口气,取而代之的是对检察官的满怀感激。他们知道,检察官不仅仅是给了小丁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小丁上了扶正其人生方向的重要一课。
  回到家乡后,小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安吉的叶检察官打来电话,汇报自己的表现,叶昕也会定期了解小丁的情况。

  多一次走访挽救一份亲情
  前不久,家住安吉县章村镇的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年仅20岁的他已是第二次犯同样的“错误”了,上一回就因盗窃罪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2003年6月才刑满释放。这回,他偷了一个老师的包,包内有手机和现金,总值千余元。得手后,高某拿这些钱请朋友撮了一顿。
  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料高某却说:“我就想多坐坐牢,不想回家!”看着这张稚气未消的叛逆的脸,“巾帼办案组”的检察官决定去高家看看。
  见到女检察官时,这位母亲落泪了。原来,高母经多年奋斗办了家竹制品厂,前次儿子的入狱就让她伤透了心。儿子出狱后,她赶紧安排孩子在自家的厂里上班,指望他从此走上正途。怕儿子乱花钱,高母按月将儿子的工资存了下来,每月只给他定额的零用钱,可谓用心良苦。但高某却误认为母亲小气,故意不让他“潇洒”,结果重蹈覆辙。“就当我没生这个儿子!”高母赌气地对女检察官说。
  “我也是个母亲,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我看你儿子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现在是他最需要你的时候,拉一把他可能就会改邪归正,推一下他可能真的破罐子破摔了。到那时,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已,你忍心吗?”女检察官一番动情、贴心的话,让高母重新燃起了母爱:“连你们都这么关心他,我更应该配合了,毕竟儿子是我的!”
  随后,高母给儿子送去了棉被,还托检察官给高某捎去话,要他在“里面”好好反省,“妈在家等你回来”。

  一个检察官就是一个老师
  虽然检察机关担负着刑事案件侦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公诉、侦查监督、民事审判监督等职责,但是面对青少年犯罪逐年增多的严峻形势,难到就不能拿出一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来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吗?
  于是,2003年,《“四个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前置措施》在安吉检察院诞生了。“一次体会式的自我检讨”,为的是判断未成年嫌犯是否具备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次互动式的谈话交流”,既是一次教育也是一次心理疏导,以便为下一步的帮教提出初步意见。“一张导向式的帮教预备卡”,就好比学生的入学档案,不仅专人专号,而且详细记录了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动因、悔罪意识、家庭背景以及个人帮教意愿等等。“一次摸底式的专门调查”,则重点在于走访未成年嫌犯所在的社区、村镇、学校和周边日常接触的人群,结合其上学意愿和今后的打算制定具体帮教计划。
  除此以外,检察院还为每位未成年嫌犯做了帮教档案,由检察官不定期回访帮教情况,确保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初衷落到实处。
  同年,该院公诉部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挂帅的“青少年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几名女检察官组成“巾帼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青少年刑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巾帼办案组”自建立以来,已先后为当地学生及其家长上各类法制课30多堂,听课人数达5000余人次,起到了极大的教育警示作用。一名学生家长这样评价说:“她们是检察官,也是老师。”